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四川一建(2022)法中招1号
招标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某建设工程项目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
法律服务范围 | 招标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概况: 招标人承建的四川省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某国有企业,该企业拖欠招标人大量工程款。为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招标人拟通过诉讼方式(可能含申请建设单位破产,参与建设单位破产清算)索要工程款,诉讼标的额约1800万元。案件具体情况详见投标须知9.1。 法律服务内容: 1.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文件,提供争议解决方案(含诉讼、建设单位破产清算、执行等内容); 2. 代理本项目的诉讼、执行(如果建设单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需要参与破产债权分配)案件; 3. 对有关本项目回款的重大决策、重大疑难问题等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建议,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或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招标人识别、防范、控制相关风险; 4. 对本项目进行财产保全、财产调查、参与谈判、与政府、法院、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必要时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送律师函; 5. 如有诉讼调解或执行和解,参与审查、起草、修改调解或和解协议,提供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 6. 每月25日前,定期向招标人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7. 招标人为追索本项目工程款之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法律服务。 |
联系人 | 联系人古浩,电话:13038350906 |
服务目标 | 代理某建设工程项目诉讼、执行(可能含破产清算)案件,并回款。 |
服务范围与时间(暂定) | 本次为全过程服务,暂定服务年限为两年,两年后由招标单位考核代理效果,若案件持续推进,继续履行该案件的服务合同,续签合同,若案件无进展或回款无望,解除该案件的服务合同。 |
招标控制价 | (1)无争议本金部分(约900万),回款金额的1%以内;(2)“天府杯”争议本金部分(500万),回款金额的5%以内;(3)利息及违约金(约380万),回款金额的5%以内。(前述“以内”,包含本数) |
招标方式 | 公司通过公开比选,择优录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书所提出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和资格条件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佳性价比的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体现竞争实力。 |
资格要求 | 1、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2、投标人及拟派律师团队五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受过律师行业协会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近五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且在招标人所属华西集团范围内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5、投标人须指派至少2名有建设工程领域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其团队的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且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领域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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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报价注意 | 1、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法律服务费、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相关业务约定书,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2、在本项目属于涉密事务,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并且仅为对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之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招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 |
投标保证金 | 无 |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我公司法律债权部。投标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格式编制。 2、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1日 15:0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22年3月22日 14:3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三楼会议室 |
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原则选择中选投标人,评标规则见投标须知6.2条。 |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招标说明
1.1 招标背景与目的:因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建设工程项目追索工程款需求而进行。
1.2 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通过书面合同予以明确。
1.2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1.3 中标人应即时关注我司发布的中标信息,并于中标信息发布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1.4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表明投标者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款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投标人应已熟知本次招标的背景与目的,自愿做出投标行为,并愿意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1.6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无论是否中标,都应当对招标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并且仅为对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之目的而使用。
1.7 投标人在开标日应当指派团队负责人进行现场陈述、答疑(陈述时间不得长于15分钟,如果需要使用PPT设备应当提前联系)。
二、服务要求
2.1项目服务对象介绍
服务对象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2服务要求
2.2.1投标人应指派至少2名从事建设工程领域纠纷案件业务的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其团队负责人至少从事建筑领域法律服务5年以上,并且有专项诉讼服务业绩;
2.2.2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团队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
2.3取费标准和方式:
2.3.1招标控制费率:(1)无争议本金部分(约900万),回款金额的1%以内;(2)“天府杯”争议本金部分(500万),回款金额的5%以内;(3)利息及违约金(约380万),回款金额的5%以内。(前述“以内”,包含本数)
以现金方式回款的案件代理费(和解、调解结案除外)=“无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天府杯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利息及违约金”回款额*百分比报价;
以其他资产方式回款的案件代理费(和解、调解结案除外)=【“无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天府杯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利息及违约金”回款额*百分比报价】*0.8
以现金方式回款的案件代理费(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的)=【“无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天府杯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利息及违约金”回款额*百分比报价】*0.8
以其他资产方式回款的案件代理费(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的)=【“无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天府杯争议本金部分”回款额*百分比报价+“利息及违约金”回款额*百分比报价】*0.7
2.3.2计价方式:全风险代理
2.3.3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2.4投标书无效,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及废标的情形:
2.4.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的。
2.4.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响应的。
2.4.3未密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2.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2.4.6违反法律法规和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禁止性规定的。
2.4.7 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关于法律服务招标、中标,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2.5. 特别说明:
2.5.1本次委托代理采用全风险代理方式,投标人应当认真分析案情,并根据自己的分析和报送的代理方案进行报价。
2.5.2本次招标采综合评分择优录取,不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
2.5.3本次服务为全过程服务,本次委托代理范围包含案件诉讼(含反诉)、 保全、执行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执行异议案件、破产程序等款项回收完毕前可能发生的所有程序。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按此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密封递交,建议双面装订)
1.律师事务所规模、资质、专长及信誉等情况介绍;
2.律所服务团队成员构成、专业水平及从业经验情况(配套相佐证的依据);
3.案件法律分析、代理方案以及费用报价;
注:案件法律分析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争议焦点预判;
(2)证据分析报告;
(3)诉讼风险分析;
(4)诉讼策略;
(5)法律依据;
(6)初步法律意见;
初步法律意见应对本文件9.1之(2)所列案件难点提出明确、具体的争议解决路径。
4.附件:律师事务所机构执业许可证、律师服务团队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保密承诺书、符合选聘条件承诺书。(两承诺书单独提交,无需密封,格式详见附件一、二)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3月21日,15:00。密封提交至我公司债权部,联系人:古浩,13038350906。联系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6楼法律债权部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3月22日 14:3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三楼会议室。
六、评标
6.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人将按照《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华西发【2020】3号要求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名或5名以上单数数量组成。
6.2评审表
6.2.1评标小组评分标准打分表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聘用律师评分标准打分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评分人: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值 | 评选分 | 评选总分 | ||
1 | 商务评选(25分) | 律所执业年限、信誉 | 律所成立1-5年(包含5年)的,得1分,6-10年(包含10年)的,得2分,10年以上的,得3分; | 3 | ||
律所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 5 | |||||
项目配备人员 | 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增加1名执业3年以上(含3年)的律师得1分,最高得5分。(注:团队成员不得超过6人,需提供律师执业证等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5 | ||||
项目负责人的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得1分;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得1分;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 5 | |||||
类案执业经验
| 团队成员近三年曾承接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类争议解决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每个得1分,最高得7分; | 7 | ||||
2 | 服务评选(45分) | 法律分析报告 | 争议焦点判断准确;诉讼风险论证详实,充分假设潜在风险并提出应对策略;法律依据准确、有效、全面;脉络清晰、条理;(1-10分) | 15 | ||
法律意见或诉讼策略:论证详实、观点明确、切实可行、科学合理;(1-15分) | 15 | |||||
代理方案 | 服务方案观点明确、团队成员有合理分工、工作步骤科学、内容全面、切实可行;(1-5分) | 5 | ||||
现场陈述 | 现场陈述熟悉案件材料、逻辑清晰、观点明确、有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1-10分) | 10 | ||||
3 | 报价评选(30分) | 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 (1)无争议本金部分报价共计5分,最低报价为5分,投标人百分比报价比基准价高每偏离0.1%,则扣0.5分,计算公式为:(5-(投标报价-基准价)/0.1%*0.5)。 (2)“天府杯”争议部分报价共计15分,最低报价为15分,投标人百分比报价比基准价高每偏离1%,则扣3分,计算公式为:(15-(投标报价-基准价)/1%*3)。 (3)利息及违约金部分报价共计10分,最低报价为10分,投标人百分比报价比基准价高每偏离1%,则扣2分,计算公式为:(10-(投标报价-基准价)/1%*2)。 | 30 |
6.3 评标原则与评标步骤
6.3.1 本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本章6.2,分部分分别评分再汇总,根据综合评审原则选择中介机构。
(1)公司评标小组负责组织评标活动
(2)评标小组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指标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发表意见、打分并签字确认。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存在取消资格的投标文件予以备注“废弃”,不进行评分。
(3)评标小组根据各评标成员的评分意见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平均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以得分高低排序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形成定标报告并签字确认。
(4)评标小组共同签署定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候选中标人,公司同意后向中标律所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告知各投标人。
6.4 招标过程中,当出现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时,称为招标终止,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招标和评标,并向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说明情况。
6.5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不足三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时、某一执行案件不足三家投标,称为流标,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6.6招标人无需对评标过程及未中标等原因向投标人作出解释,招标评标程序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人可以查阅所有招投标存档资料,但不得复制、拍照和摄像。
七、合同的签订
7.1中标人须在中标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7.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中标时间内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选取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第三中标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则该招标项目流标,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招标。
7.3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有关招标人法律服务招标、中标、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废标,终止签订合同。已签订代理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档案查询及意见反馈
8.1中标结果出来后,所有投标单位可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资料档案进行现场查阅,但不得复制或拍照、摄像。
8.2投标单位对招投标过程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向招标人书面反馈,书面意见提交至招标公告联系人处。
九、其他
9.1本项目具体情况:
(1)基本案情
2016年我司承接涉案工程项目(下称二期项目)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后该项目于2018年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并于2021年办理完工程结算。
在二期项目施工过程中,一场省内大雨引发二期项目地下室排水困难等问题,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另行签订二期项目地下室排水泄压工程施工合同,针对地下室出现的问题进行再施工。后地下室排水泄压工程于2019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20年办理完成该部分工程结算。
(2)案件难点
1. 未取得“天府杯”的500万扣款问题。根据二期项目总包合同约定“承包人未取得天府杯,发包人将在结算款或质保金中一次性扣除500万元”。因本项目未取得天府杯,发包人主张在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前述金额,我司对该扣款不予认可,此部分金额在诉讼中将产生争议;
2. 违约金和利息一并主张。合同中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未明确约定逾期付款利息,我司拟在诉讼中将违约金和利息一并主张,并获法院支持;
(3)诉讼进展
2022年2月底,本案已在法院立案,并实际保全对方银行账户资金400万余元。
9.2相关资料请联系古浩:13038350906。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附:投标人保密承诺书、符合选聘条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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