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目录
六、防疫要求............................................................................................................ 7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28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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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应做尽做”审计专项服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现拟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服务名称
招标人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对“应做尽做”审计服务。
二、服务内容
要求中介机构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应做尽做”专项审计,具体为以下六个方面审计:
(一)应评尽评
1.管理要求:即在投标前,必须编制成本预算、资金策划,必须严格执行标前评审制度,明确确定上缴管理费率或金额,防止低收益、大融资、高风险的项目承接,做到“先算后干,心中有数”。
2.审计范围: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中标项目在投标时是否编制成本预算、是否进行资金策划、是否履约标前评审制度、是否确定上缴管理费率或金额,超红橙线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处置。
(2)投标评审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未落实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方案。
(3)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
(4)项目是否已编制三项预算,三项预算测算的上交与投标预算是否存在重大偏差;三项预算成本与投标预算成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揭示并分析主要原因。
(5)已开工项目是否缴纳风险抵押金,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已签订,责任上交指标与三项预算所测上交是否接近。同类型、同条件项目上缴是否相同,同类型不同条件项目相互分析比较后上缴是否基本合理。
(二)应招尽招
1.管理要求:一旦项目中标,立即启动相关招采工作,且必须按规定流程进行,力争将招标工作缩短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坚决杜绝先实施后招标行为,特殊情况须报公司审批。
2.审计范围: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项目中标后,是否立即启动招标程序,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编审招标计划。
(2)单项招标工作完成用时多少个工作日,单个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的招采项平均用时天数(工作日),是否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是否存在有先行施工后招标的情况(具体情形),如因特殊情况,是否有公司审批。
(4)采购合同的量是否在商务部审核控制指标或额度范围内。
(5)合同价是否与招标确定的中标价一致。
(6)合同是否签订有限制约束性条款。
(7)招标文件、合同是否存在有利于分供商或不利于公司的约定、条款。
(8)是否有围标串标现像(如同一网址投标、同一账号缴纳相关款项、投标内容相同度大于40%等)。
(9)是否按招标文件约定确定中标单位。
(10)是否存在同一地区分供商合同单价差异较大且无特殊情况说明。
(三)应控尽控
1.管理要求:所有新接项目,必须纳入公司商务、资金、成控部门管控,必须编制成本计划,为便于成本和资金管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资金计划,分段进行成本编制,必须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上缴管理费(率),缴纳风险抵押金。
2.审计范围: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审计项目是否有三项预算、资金预算,相关预算是整体编制还是分期编制。
(2)审计项目是否已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已按公司要求缴纳风险抵押金。
(3)未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无成本计划和资金计划,每一笔生产要素开支未经公司成控部审核。存在这些情况的项目成本要素是否有财务入账和付款的情况。
(4)在支付以后,支付信息是否及时反馈给成控部门审核,如果超付是否提供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5)成控部发现了多少异常项,潜亏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纠偏措施否。
(四)应锁尽锁
1.管理要求: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办结锁定所有分供商结算并挂账,“应锁未锁”的项目,一律停止其中未锁定对应项的支付,由项目经理承担引起的纠纷、诉讼及损失赔偿等责任。凡是涉及的责任人员,全部暂停工资发放。
2.审计范围:2020年6月30日-2022年4月30日期间新竣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是否按规定办结锁定所有分供商结算并挂账。
(2)未锁定的分供商是否存在继续付款的情况。
(3)相关人员是否已暂停发放工资。
(五)应结尽结
1.管理要求:明确项目经理为结算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督办,一年以下未结算项目,由项目部办理,分公司督办;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未结算项目由分公司直接办理,项目部配合;两年以上未结算项目由公司办理,分公司配合。久拖未决的由两级领导班子决策办结。
2.审计范围:截至2022年6月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各分公司应结尽结项目清单,按竣工期限进行分类。
(2)各类竣工项目结算办理进程,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级管理。
(3)未能办理结算的原因分析。
(六)应收尽收
1.管理要求:逐笔分析每笔债权的回收状态及重难点,一事一策,积极应对;逐个分析每个起诉案件,分析总结执行难的原因,探讨研究推动办法,努力寻求案件所在地同类案件办理业务水平高、能力强的资源,一案一策,特事特办,力争早日足额执行回款,减少财务费用和其他损失;项目经理作为直接责任人,分公司班子为督办责任人,将责任奖罚落实到位。
2.审计范围:超过一年以上应收的债权。
3.审计要求:
(1)是否对每一笔债权进行分析并采取应对措施。
(2)对在建项目的债权分公司是否根据审定产值下达收款计划,整体工程进度款的回收情况。项目是否存在超合同垫资的情形(连续两月未能按合同足额按时回收进度款)。
(3)起诉案件债权回收工作的推进情况和成效,未回收的债权下一步的计划安排。
(4)应收未收的直接责任人是否暂停发放工资。
审计报告应全面披露所属审计范围内的项目关于公司“应做尽做”制度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
三、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审办法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 10 月 9 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楼(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
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10 日。
开标地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
六、防疫要求
投标单位进入我司的人员须严格遵守落实我司防疫政策,若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情况应及时主动向我司报告。进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七、联系方式
邀请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
联系人: 陈良 蒋慧中
电 话: 18908215523 1850825234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1投标文件以中文编制,一经送达,一律不退。
1.2投标文件仅作为本谈判项目的谈判、报价使用。
1.3投标人获取招标邀请函后,应仔细检查邀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邀请文件当日向我司当面提出,及时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二、投标人相关要求
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具有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四)有提供企业内控审计服务三年以上经验,且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大型企业内控审计经验,项目组成人员应包括资深造价人员、具有施工企业管理经历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财务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价说明
3.1报价要求:按服务内容自行提供报价清单,格式不限。
3.2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捌万伍仟元整(含交通费、住宿费及一切可预见的费用)。
3.3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投标费用。
四、投标文件组成
4.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员工构成、服务资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三年执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内控审计相关案例)及自我介绍等(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2营业执照: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应做尽做”审计专项工作方案,其中至少应包含根据服务内容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等;
4.4业绩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提供企业内控审计的客户及相应合同或协议等(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5拟组建项目组情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简介,相关资质证书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项目成员的业绩情况以及对服务内容的服务承诺条款(至少包括确保项目小组主要成员稳定性承诺);
4.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4.7投标人认为其他可以证明自身能力的其他资料;
4.8服务费(含交通费)报价及支付方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 10 月 9 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楼(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 10 日。
6.2开标地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西路1号)
七、评审办法:本次将采用综合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标准分100分,评分类别分为从业经验(20分)、人员配备(10分)、工作方案(30分)、费用报价(40)四部分进行打分,具体规则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项分数 |
一 | 从业经验 | 20 | |
1 | 资质证明材料 | 2021年已年检备案且年检合格的得5分,无相关资质的不得分 | 5 |
2 | 基本情况介绍 | 基本情况介绍完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3 | 近三年相关业绩材料 | 有企业内控审计服务但无大型企业尽调业绩材料得5分,有企业内控审计服务且有1个、2个、3个以上大型企业尽调业绩的分别的得6分、8分、10分,无相关业绩材料不得分 | 10 |
二 | 人员配备 | 10 | |
1 |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组成情况 | 项目组配备人员中有1位注册会计师得2分,有1位高级会计师得1分,有1位中级会计师得0.5分(财务人员配备最多3分);有1位资深造价人员得1分;有1位具有施工企业管理经历的管理人员得1分。 | 5 |
2 | 项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齐全得5分,每有一人证书不齐扣1分,扣完为止 | 5 |
三 | 工作方案 | 30 | |
1 | 工作方案质量 | 工作方案质量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三个档次,优秀得11-15分,良好6-10分,及格0-5分 | 15 |
2 | 工作成果承诺 | 有工作成果承诺得15分,无承诺不得分 | 15 |
四 | 费用报价 | 40 | |
1 | 报价清单 | 最低价得满分,其余价格得分计算方式为30-(投标价格-最低价格)/招标控制价*30 | 30 |
2 | 费用支付方式 | 出具工作成果之后支付得10分 | 10 |
招标过程中,当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称为招标终止,招标人可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该采购任务招标人有权选择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不足三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时,称为流标,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招标人无需对评标过程及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投标文件概不予退还。
八、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部门组建,由5名或5名以上单数数量组成。
九、无效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9.1投标文件不完整,未按要求加盖公章、骑缝章,未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的;
9.2对招标邀请文件的实质要求和条件未作出正面回应的;
9.3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业绩等为虚假的;
9.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20 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应做尽做”审计专项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应做尽做”审计专项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要求中介机构对公司所属项目进行“应做尽做”专项审计,具体为以下六个方面审计:
(一)应评尽评
1.管理要求:即在投标前,必须编制成本预算、资金策划,必须严格执行标前评审制度,明确确定上缴管理费率或金额,防止低收益、大融资、高风险的项目承接,做到“先算后干,心中有数”。
2.审计范围: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中标项目在投标时是否编制成本预算、是否进行资金策划、是否履约标前评审制度、是否确定上缴管理费率或金额,超红橙线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处置。
(2)投标评审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未落实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方案。
(3)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
(4)项目是否已编制三项预算,三项预算测算的上交与投标预算是否存在重大偏差;三项预算成本与投标预算成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揭示并分析主要原因。
(5)已开工项目是否缴纳风险抵押金,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已签订,责任上交指标与三项预算所测上交是否接近。同类型、同条件项目上缴是否相同,同类型不同条件项目相互分析比较后上缴是否基本合理。
(二)应招尽招
1.管理要求:一旦项目中标,立即启动相关招采工作,且必须按规定流程进行,力争将招标工作缩短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坚决杜绝先实施后招标行为,特殊情况须报公司审批。
2.审计范围: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项目中标后,是否立即启动招标程序,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编审招标计划。
(2)单项招标工作完成用时多少个工作日,单个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的招采项平均用时天数(工作日),是否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是否存在有先行施工后招标的情况(具体情形),如因特殊情况,是否有公司审批。
(4)采购合同的量是否在商务部审核控制指标或额度范围内。
(5)合同价是否与招标确定的中标价一致。
(6)合同是否签订有限制约束性条款。
(7)招标文件、合同是否存在有利于分供商或不利于公司的约定、条款。
(8)是否有围标串标现像(如同一网址投标、同一账号缴纳相关款项、投标内容相同度大于40%等)。
(9)是否按招标文件约定确定中标单位。
(10)是否存在同一地区分供商合同单价差异较大且无特殊情况说明。
(三)应控尽控
1.管理要求:所有新接项目,必须纳入公司商务、资金、成控部门管控,必须编制成本计划,为便于成本和资金管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资金计划,分段进行成本编制,必须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上缴管理费(率),缴纳风险抵押金。
2.审计范围: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承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审计项目是否有三项预算、资金预算,相关预算是整体编制还是分期编制。
(2)审计项目是否已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已按公司要求缴纳风险抵押金。
(3)未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无成本计划和资金计划,每一笔生产要素开支未经公司成控部审核。存在这些情况的项目成本要素是否有财务入账和付款的情况。
(4)在支付以后,支付信息是否及时反馈给成控部门审核,如果超付是否提供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5)成控部发现了多少异常项,潜亏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纠偏措施否。
(四)应锁尽锁
1.管理要求: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办结锁定所有分供商结算并挂账,“应锁未锁”的项目,一律停止其中未锁定对应项的支付,由项目经理承担引起的纠纷、诉讼及损失赔偿等责任。凡是涉及的责任人员,全部暂停工资发放。
2.审计范围:2020年6月30日-2022年4月30日期间新竣工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是否按规定办结锁定所有分供商结算并挂账。
(2)未锁定的分供商是否存在继续付款的情况。
(3)相关人员是否已暂停发放工资。
(五)应结尽结
1.管理要求:明确项目经理为结算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督办,一年以下未结算项目,由项目部办理,分公司督办;一年以上两年以内未结算项目由分公司直接办理,项目部配合;两年以上未结算项目由公司办理,分公司配合。久拖未决的由两级领导班子决策办结。
2.审计范围:截至2022年6月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工程项目。
3.审计要求:
(1)各分公司应结尽结项目清单,是否按竣工期限进行分类。
(2)各类竣工项目结算办理进程,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级管理。
(3)未能办理结算的原因分析。
(六)应收尽收
1.管理要求:逐笔分析每笔债权的回收状态及重难点,一事一策,积极应对;逐个分析每个起诉案件,分析总结执行难的原因,探讨研究推动办法,努力寻求案件所在地同类案件办理业务水平高、能力强的资源,一案一策,特事特办,力争早日足额执行回款,减少财务费用和其他损失;项目经理作为直接责任人,分公司班子为督办责任人,将责任奖罚落实到位。
2.审计范围:超过一年以上应收的债权。
3.审计要求:
(1)是否对每一笔债权进行分析并采取应对措施。
(2)对在建项目的债权分公司是否根据审定产值下达收款计划,整体工程进度款的回收情况。项目是否存在超合同垫资的情形(连续两月未能按合同足额按时回收进度款)。
(3)起诉案件债权回收工作的推进情况和成效,未回收的债权下一步的计划安排。
(4)应收未收的直接责任人是否暂停发放工资。
审计报告应全面披露所属审计范围内的项目关于公司“应做尽做”制度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应做尽做”审计专项服务期限为 个工作日,自2022年 月 日起至2022年 月 日止,且乙方于2022年 月 日前将尽职调查报告提交甲方。
第三条 服务要求
3.1乙方应指派4名以上自有专业审计人员组成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持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其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1次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大型企业内控审计业绩。
3.2对于重要文书,应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
3.3在服务期内,对甲方提供的“应做尽做”审计专项服务,并且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依法独立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受托项目完成后,乙方如实、完整地将审计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原件和电子资料整理移交给甲方审计部门,并清除和销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信息副本。
3.5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以及委托协议相关保密内容,审计报告及相关信息不向外泄露,不利用审计获取的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委托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
3.6乙方进入甲方公司的人员须严格遵守落实甲方防疫政策,若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情况应及时主动向甲方报告。乙方进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4.1对于乙方基于本合同提供的意见、建议或其他服务成果,甲方应决定是否采用、落实或拟依赖的程度并对其决定负责。
4.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并视工作进度陆续补充。
4.3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审计服务费。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乙方应以合理的专业技能和审慎的态度,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的工作方式及对项目的理解,以包括但不限于查验相关资料、核实相关数据、抽检相关原件、进行相应访谈等方式开展审计业务。
5.3乙方应指定可胜任本次服务的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并尽合理的努力以确保这些已指定的人员均参与提供服务。
5.4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甲方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合规性审计使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次审计的内容及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用于本次审计之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否则乙方应负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本条款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
5.5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应做尽做”审计业务,审计实施结束后,独立出具审计报告,按委托要求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含附件)及相关电子文档。对甲方认为需要对有关事项进行补查补证、修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追加审计程序,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不予采信其审计结果并视其违约。
5.6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
5.7乙方及乙方参与审计人员不存在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
5.8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甲方协调、协助的资料交接、延伸审计调查等事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审计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6.1本次服务以双方商定本次服务的费用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 %)为人民币 元(大写: )(含交通费、住宿费及一切可预见的费用)。
6.2服务期限内,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服务要求约定服务的,甲乙双方协商酌情减少服务费用或通过完成其他服务予以抵销。
6.3完成审计报告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 )。
乙方应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前,甲方可以暂缓支付服务费用;如因发票违规造成甲方被补税、罚款等损失由乙方赔偿。
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7.1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出具“应做尽做”审计专项报告的。
(2)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7.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逾期30日仍不支付服务费的。
第八条、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仍未解决,依法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事务所/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 月 日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1. 投 标 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6.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投标人已收到的项目的招标文件,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招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等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上述合同条件等有关文件,以含税总价(税率 %): (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本项目的报价,按上述合同条款承接该项目。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我司同意从规定回标之日起计3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服务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 项目名称、规格 | 数量 | 服务日期 | 运行状况 |
4. 法人营业执照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传: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法定代表人自己签署投标文件时,不附授权委托书。
本人 (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 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违法违规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代表签字: